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教師評分

教師評分的標準,以下是個人見解:
1.以學生能吸收的為準.不應該一直教,對於學生而言是事倍功半.教學進度應該只是參考.應該更彈性的調整進度.
2.能讓課堂的內容和現實做結合,有實際的例子可以引發學生更多的興趣.
3.更彈性的評分標準.每個人天生都有適合與不適合的工作應該多多分組讓擅長的人做擅長的事.例如:1.蒐集資料很強.2.文書整理很厲害3.邏輯理念很強..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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